海衛發〔2011〕164 號
關于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審核及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機構:
接市衛生局通知,擬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審核及注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1、2011年5月份參加全國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成績合格者。
2、2011年以前通過全國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成績合格后未注冊、護士證遺失補證、需補辦換發新證及辦理變更注冊等事項的人員,可一并辦理。
二、注冊所需材料
(一)2011年5月份考試合格者辦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畢業證書原件;
2、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分別黏貼在A4紙的上半部和下半部;
3、《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4、申請人專業學習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
5、二級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
6、海安縣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審核表;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含校驗記錄);
8、申請人畢業證書復印件;
9、《護士執業注冊材料審核表》;
10、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須與申請表和體檢表所貼照片為同一底版);
11、由單位填報《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審核匯總表》一份。
(二)補證、換發新證或辦理變更注冊需提供資料見附件5。
三、具體要求
1、人民醫院、中醫院組織本單位的護士注冊體檢,護士注冊材料于11月11日前報送至行政服務中心一樓15號衛生局窗口;其他單位于11月10日7:30在中醫院醫技樓三樓統一進行護士注冊體檢,并提交護士注冊材料。
2、所有材料中照片、復印件、單位審核意見欄等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各單位報送的表格可填寫好后用A4紙打印,手寫簽名。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排序,其它需補充材料一律附后,由衛生局統一裝訂。
4、配備護士聯網注冊軟件的單位需做好護士個人信息的錄入工作,并確保錄入信息的準確性。
請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及早安排,精心組織,切實做好護士注冊工作。
聯系人:吳可,聯系電話:0513-88897058、13615222237。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