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基層衛生高級資格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及職業道德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積極工作,勤奮學習,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能全面、熟練地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擔醫療、預防、(科研)及培養指導下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任務,團結協作,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2、學歷和任職要求。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任現職滿5年及以上;
(2)具備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
(3)具備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
(4)具備成人大學專科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
(5)具備成人中專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本單位經過學歷清查登記證實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實際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其他任何證件或證明都不能作為相應的學歷依據。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學歷,所學專業須與本人實際從事技術工作的專業相同。若為專業相近學歷,須取得學歷后滿3年,方可按相應任職資格評審的有效學歷對待。非醫、藥衛生類院校取得的與醫、藥科學研究、臨床診療、檢驗、衛生管理非明顯相關的學歷不得按醫療衛生類相近專業對待。1970年至1976年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大學普通班畢業生仍按晉人職通字〔2001〕87號文件執行。
任現職年限是指自本單位根據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有關規定聘任相應職務之年算起,實算至2015年底,即:要求任職滿5年,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職滿7年,為2008年底前聘任。
對在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取得該專業執業資格,可聘任特定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作為晉升特定系列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現職條件。
3、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能應用于實際工作,有較豐富的基層衛生工作實踐經驗,能熟練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重癥搶救等;具有較強的業務組織指導能力,能夠指導本專業下級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 能夠規范書寫實際專業技術工作有關的醫學文書及資料(如病歷、診斷報告、治療方案、健康管理檔案、突發公共衛生、婦幼保健事件或疫情處理報告、分析或討論報告、技術工作總結等);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崗位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35周,工作成績突出。
⑴全科醫學類:在全方位開展健康促進、疾病預防、診療、康復、社區護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經驗;能根據社區情況制定社區診斷,熟練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級預防,以及急癥的鑒別診斷、緊急救治處理與轉診;通過對病例的篩查,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常見慢性病人,并對其進行長期跟蹤服務;能正確識別、評價與干預心理行為疾患和家庭、社區健康問題。具有一定的基層衛生保健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區不同人群的健康計劃,組織實施,并對全過程進行評價。
⑵內科系統:熟練掌握正確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學檢查;掌握常見疾病的發病原理及其診斷、鑒別診斷要點和處理原則;掌握常用診療技術、相關技能及常用藥物的正確使用;對較復雜疑難病癥能做出正確診斷并及時安全轉送;具有較高的門診醫療組織和管理能力。
⑶外科系統:對外科領域內疾病、危急重癥能作出正確的診斷、鑒別診斷和初步處理;熟練掌握各種外科中型手術的指征、手術操作技術、手術前后處理等;具有較高的病房和門診醫療組織和管理能力。
⑷公共衛生:掌握系統的預防醫學理論,三級預防原則及步驟;熟悉常見傳染病的防治、檢疫、隔離措施;具有組織實施傳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方案能力,能承擔流行病學調查任務;熟悉兒童計劃免疫、學校衛生、健康咨詢、健康檢查、檢查結果的判讀及健康指導;熟練進行公共衛生有關業務活動的設計及數據的收集、處理工作。
⑸婦幼保健:參與本專業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協調、實施和效果評價;熟練開展本專業婦幼保健咨詢、健康教育,完成本專業調查、監測、干預項目的組織實施及評價。
⑹藥學: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具有較豐富的藥學工作經驗,了解醫院藥學管理及法規的基本內容;掌握藥品供應、調配及管理等各項工作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規范;掌握毒、麻、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的管理規定,了解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程序與監測方法。
⑺護理:掌握護理專業的基礎理論與專科知識,具有豐富的臨床護理經驗;掌握本專科疾病的護理要點、治療原則,能熟練掌握本專科護理技能;能獨立解決本專科疑難重癥病例的護理問題。
⑻醫技類:了解本專業現狀及發展動態,較熟練掌握本專業各項技術操作及相關技能,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吸收最新技術、應用于本專業,為相關學科提供準確的診斷、檢查報告,參與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工作;了解本專業儀器設備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裝、保養和維護。
⑼中醫:熟悉中醫基礎理論、了解中醫經典著作及與本專業有關的各家學說;能運用中醫理、法、方、藥進行辯證論治,對本專科領域內較復雜疑難的疾病、危急重癥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確的診斷和處理;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現代醫學臨床知識及技能;有一定的門診醫療組織管理能力。
中藥人員應熟練掌握中藥的加工炮制、制劑和配方等各種技術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專長;掌握300種以上中藥的性味、功能、鑒別、質量檢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術。
4、考核要求。申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除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外,必須參加以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工作實績考核。各單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據申報人員工作崗位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績考核表》和《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并做好公示工作。任現職以來近5或7年的年度考核、任職期滿考核結果都須在稱職以上。
5、繼續教育要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核登記按照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將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納入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考評目標的通知》(晉衛〔2014〕44號)要求進行。
(二)業績與成果具體量化條件
1、申報基層主任醫(藥、護、技)師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同時提交在醫學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作為參考。
2、申報基層副主任醫(藥、護、技)師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
(三)病案(專題報告)
設病床的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填報任現職以來近5年的《常見病、多發病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30例一覽表》(以下簡稱《30例一覽表》),每年的病例數不少于10%。
從《30例一覽表》中隨機抽取3份原始病案。病案須符合原衛生部《病案書寫規范》和醫療核心制度要求,能體現申報者所在職級醫生的職責,有申報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簽字等內容,并對整個病歷書寫的規范性進行把關。病歷能反映申報者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達到正高或副高級別要求。對于外科病案,應有申報者本人術前討論、術中記錄及術后查房記錄。
非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和不設病床的臨床科室專業人員須撰寫一份專題報告。專題報告要反映本人專業特長和專業技術水平,體現申報者主要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達到正高或副高級別要求,字數一般應為2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