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山西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安排意見
為逐步建立分類評審制度,建立切合農村和城市基層醫療衛生工作實際、能夠科學客觀反映實際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的評價機制,激勵專業技術人員留在基層、扎根基層,促進農村和城市基層衛生機構專業技術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培養造就一支素質好、技能適宜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做好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相關公共衛生工作,按照省人社廳“衛生系列要探索建立分類評審制度”的要求以及省衛生計生委《關于推進優質資源下沉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家和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農村、城市基層衛生工作實際和崗位要求,制定本評審安排意見。
一、評審范圍
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是指全省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編或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崗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村衛生室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指符合規劃設置,經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機構。
二、評審資格效用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取得相應基層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和基層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所取得的資格僅限于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相應基層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并被本單位聘任的任職年限,僅能作為參加基層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評審的依據,不能作為參加非基層的衛生系列主任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評審的依據。
三、評審方法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采取考評結合的方法,實行淘汰制。評審與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同時進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單獨劃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參加評審人員必須參加當年度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并達到合格線。
同一年度,專業技術人員不可同時申報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四、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及職業道德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積極工作,勤奮學習,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能全面、熟練地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擔醫療、預防、(科研)及培養指導下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任務,團結協作,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2、學歷和任職要求。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任現職滿5年及以上;
(2)具備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
(3)具備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5年及以上。
(4)具備成人大學專科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
(5)具備成人中專學歷,晉升正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30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晉升副高要求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5年,任現職7年及以上。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本單位經過學歷清查登記證實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實際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其他任何證件或證明都不能作為相應的學歷依據。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學歷,所學專業須與本人實際從事技術工作的專業相同。若為專業相近學歷,須取得學歷后滿3年,方可按相應任職資格評審的有效學歷對待。非醫、藥衛生類院校取得的與醫、藥科學研究、臨床診療、檢驗、衛生管理非明顯相關的學歷不得按醫療衛生類相近專業對待。1970年至1976年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大學普通班畢業生仍按晉人職通字〔2001〕87號文件執行。
任現職年限是指自本單位根據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有關規定聘任相應職務之年算起,實算至2015年底,即:要求任職滿5年,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職滿7年,為2008年底前聘任。
對在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取得該專業執業資格,可聘任特定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作為晉升特定系列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現職條件。
3、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能應用于實際工作,有較豐富的基層衛生工作實踐經驗,能熟練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重癥搶救等;具有較強的業務組織指導能力,能夠指導本專業下級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 能夠規范書寫實際專業技術工作有關的醫學文書及資料(如病歷、診斷報告、治療方案、健康管理檔案、突發公共衛生、婦幼保健事件或疫情處理報告、分析或討論報告、技術工作總結等);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崗位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35周,工作成績突出。
⑴全科醫學類:在全方位開展健康促進、疾病預防、診療、康復、社區護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經驗;能根據社區情況制定社區診斷,熟練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級預防,以及急癥的鑒別診斷、緊急救治處理與轉診;通過對病例的篩查,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常見慢性病人,并對其進行長期跟蹤服務;能正確識別、評價與干預心理行為疾患和家庭、社區健康問題。具有一定的基層衛生保健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區不同人群的健康計劃,組織實施,并對全過程進行評價。
⑵內科系統:熟練掌握正確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學檢查;掌握常見疾病的發病原理及其診斷、鑒別診斷要點和處理原則;掌握常用診療技術、相關技能及常用藥物的正確使用;對較復雜疑難病癥能做出正確診斷并及時安全轉送;具有較高的門診醫療組織和管理能力。
⑶外科系統:對外科領域內疾病、危急重癥能作出正確的診斷、鑒別診斷和初步處理;熟練掌握各種外科中型手術的指征、手術操作技術、手術前后處理等;具有較高的病房和門診醫療組織和管理能力。
⑷公共衛生:掌握系統的預防醫學理論,三級預防原則及步驟;熟悉常見傳染病的防治、檢疫、隔離措施;具有組織實施傳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方案能力,能承擔流行病學調查任務;熟悉兒童計劃免疫、學校衛生、健康咨詢、健康檢查、檢查結果的判讀及健康指導;熟練進行公共衛生有關業務活動的設計及數據的收集、處理工作。
⑸婦幼保健:參與本專業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協調、實施和效果評價;熟練開展本專業婦幼保健咨詢、健康教育,完成本專業調查、監測、干預項目的組織實施及評價。
⑹藥學: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具有較豐富的藥學工作經驗,了解醫院藥學管理及法規的基本內容;掌握藥品供應、調配及管理等各項工作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規范;掌握毒、麻、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的管理規定,了解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程序與監測方法。
⑺護理:掌握護理專業的基礎理論與專科知識,具有豐富的臨床護理經驗;掌握本專科疾病的護理要點、治療原則,能熟練掌握本專科護理技能;能獨立解決本專科疑難重癥病例的護理問題。
⑻醫技類:了解本專業現狀及發展動態,較熟練掌握本專業各項技術操作及相關技能,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吸收最新技術、應用于本專業,為相關學科提供準確的診斷、檢查報告,參與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工作;了解本專業儀器設備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裝、保養和維護。
⑼中醫:熟悉中醫基礎理論、了解中醫經典著作及與本專業有關的各家學說;能運用中醫理、法、方、藥進行辯證論治,對本專科領域內較復雜疑難的疾病、危急重癥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確的診斷和處理;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現代醫學臨床知識及技能;有一定的門診醫療組織管理能力。
中藥人員應熟練掌握中藥的加工炮制、制劑和配方等各種技術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專長;掌握300種以上中藥的性味、功能、鑒別、質量檢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術。
4、考核要求。申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除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外,必須參加以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工作實績考核。各單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據申報人員工作崗位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績考核表》和《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并做好公示工作。任現職以來近5或7年的年度考核、任職期滿考核結果都須在稱職以上。
5、繼續教育要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核登記按照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將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納入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考評目標的通知》(晉衛〔2014〕44號)要求進行。
(二)業績與成果具體量化條件
1、申報基層主任醫(藥、護、技)師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同時提交在醫學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作為參考。
2、申報基層副主任醫(藥、護、技)師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
(三)病案(專題報告)
設病床的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填報任現職以來近5年的《常見病、多發病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30例一覽表》(以下簡稱《30例一覽表》),每年的病例數不少于10%。
從《30例一覽表》中隨機抽取3份原始病案。病案須符合原衛生部《病案書寫規范》和醫療核心制度要求,能體現申報者所在職級醫生的職責,有申報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簽字等內容,并對整個病歷書寫的規范性進行把關。病歷能反映申報者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達到正高或副高級別要求。對于外科病案,應有申報者本人術前討論、術中記錄及術后查房記錄。
非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和不設病床的臨床科室專業人員須撰寫一份專題報告。專題報告要反映本人專業特長和專業技術水平,體現申報者主要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達到正高或副高級別要求,字數一般應為2000字左右。
五、其它有關事項
(一)嚴格程序,嚴肅紀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嚴格實行三次公示制度,嚴格申報評審程序,嚴肅申報評審工作紀律,凈化評審風氣,確保評審結果的客觀、公正。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有關規定,不按程序操作,違反評審工作紀律、審核不嚴、弄虛作假等問題,將追究有關人員、單位、部門責任。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報和整理申報評審材料,若有虛假內容,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報參評資格或評審通過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推薦、申報、評審程序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行辦法〉的通知》(晉人職通字〔2001〕45號)、《關于印發〈山西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若干問題的說明〉的通知》(晉人職字〔2006〕29號)和《關于印發〈關于山西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0〕43號)以及《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各推薦單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業績為核心,注重臨床實際能力,認真核實申報材料, 重點是申報人的學歷證明、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材料的真實性,把好申報準入關。
(三)評審答辯,按照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則〉的通知》(晉人職字〔2006〕)30號)執行。采取答辯材料評判及專業答辯命題匿名制、現場答辯公開進行的辦法,實行答辯成績淘汰制。
(四)實行年度申報名額核準制度。對實施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國家明確規定實行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評價的系列(專業)除外),實行年度申報名額核準制度。各事業單位報送評審材料時須出具人社部門核準的《山西省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核準表》。按照原省人事廳晉人職字〔2002〕90 號文件《山西省人事廳關于在全民事業單位中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分離的通知》規定,實行評聘分離的單位,取得相應任職資格的待聘人員數量已超過本單位相應崗位職數 20% 的,新推薦參評人數不得突破本單位當年相應的空缺崗位數。
(五)答辯材料要求。答辯材料包括工作總結、論文、病案、專題報告等材料。參加上年度評審答辯未通過者,再申報參評時提交的工作總結、論文和專題報告須為新撰寫并符合相關要求;所提供的病案須有近一年來的5份新病案。
評審所要求的論文,均須是任現職期間獨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國內(CN)和國際(ISSN)統一刊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期刊和專業大報的科學技術版面上發表的,與本人實際從事專業學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字數一般應為2000字左右。
凡申報時提供的學術刊物,都要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進行檢索、驗證。申報者在上報評審材料時須將學術刊物與網上檢索頁一同附上,并加蓋單位人事(職稱)印章。
(六)專業工齡的計算。專業工齡是專業技術人員自參加工作以來,實際從事某一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崗合計年限。關于專業工齡計算的起始時間,以本人檔案中原始記載的,取得中等及以上專業教育學歷、或高級中學畢業經相應專業培訓以后,實際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為準;軍隊轉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以本人服役期間提干之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為準,實算至2015年底。即:要求專業工齡滿20年,為1995年底前從事本專業工作;要求專業工齡滿25年,為1990年底前從事本專業工作;要求專業工齡滿30年,為1985年底前從事本專業工作。
(七)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應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的本專業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數量指標應從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年均基本醫療工作數量和公共衛生工作數量等基本工作數量來體現;專業工作質量應通過專業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貢獻、社會同行的認可程度來衡量。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也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八)有下列情況者不予參加考試和評審:
1、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參加考試和評審者;
2、偽造學歷、學位、榮譽證書者,謊報成果、弄虛作假、剽竊他人醫療、科研成果者,嚴重違反專業能力考試紀律者,三年內不準參加考試評審;
3、工作嚴重失職或有重大事故,其中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4、凡收受紅包、拿回扣、開單提成等情況,經組織查實者;
5、在評審中采取不正當手段拉關系、走后門、搞不正之風和無理取鬧者;
6、其它嚴重違反人社、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允許參加考試和評審者。
(九)申報評審材料要求: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推薦(占崗)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五份,并貼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要求與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的上傳照片同底)。
3、任現職期間或近5年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一式五份,須按照附件要求格式打印,經所在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印章。
4、《常見病、多發病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30例一覽表》或專題報告原件一式三份。
病案的隨機抽取辦法由省衛生考試中心另行通知。病案復印件要求病案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山西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簡表》一式三份。
6、《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績考核表》一式三份。
7、學歷、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或相關文件。有準入資格要求的,提供準入資格證書。
8、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或《衛生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加蓋單位印章的復印件,及現任職務聘任后中級、副高級工資晉檔審批表原件和加蓋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9、要求考核年限內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10、申報正高者還須提供已發表的醫學學術論文原件及國內主流科技文獻數據庫檢索頁。
11、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證書。
12、《山西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匯總一覽表》各三份,要求由各推薦主管部門統一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高級職稱專用軟件錄入并用A3紙打印,審核蓋章后報送,同時報電子版。
(十)評審安排。材料收審、專業能力考試、現場答辯集中安排在太原市。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宜由省衛生考試中心另行通知,詳細情況請及時登錄山西衛生考試網(http://www.sxwsks.com)查詢。
(十一)根據山西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2005〕291號)文件精神,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人員每人交評審費650元,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收取。
本《安排意見》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管理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其它有關信息,請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x.hrss.gov.cn進行查詢。
附件:下載附件
1、山西省基層醫療機構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打印紙
2、山西省基層醫療機構高級任職資格評審專題報告打印紙
3、山西省基層醫療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匯總一覽表
4、山西省基層醫療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簡表
5、山西省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申請表
6、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實績考核表
7、常見病、多發病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30例一覽表